虛擬主機使用及其他服務條款

品捷翻譯有限公司旗下AppleQuick 經營的所有各式電子商務商品適用以下條款:
租用任何一款雲端空間或虛擬主機或實體主機(含經銷商)或網址名稱或電子郵件或電子商務或專案處理之客戶,以下簡稱(租用者),均表示同意以下合約內容並嚴格遵守條例。

虛擬主機使用及其他服務條款

立約人

出租人品捷翻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服務是甲方透過網站(http://www.applequick.com)在網際網路提供本服務。本服務之承租人,係使用甲方組合網頁伺服主機之各項軟體及硬體,(服務項目不包含:利用網路提供資訊內容、免費支援安裝之軟體程式設定值、銷售及服務等交易型態。故乙方經由本網路服務獲得之任何服務、產品或資訊,均不在甲方責任範圍內。若乙方因使用或取得前述之服務、產品或資訊致產生任何損害,或造成第三者之損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而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各種服務功能及程式,其相關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甲方擁有,乙方僅得自行於本服務之範圍內使用,如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情形,甲方除得逕行終止租用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經協議乙方租用甲方服務時,同意並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用期限、費用項目、主要規格

  如報價單所載,租用起日以傳回用印後之報價單之翌日起算。

第二條、服務內容

  1. 本合約書所稱「服務」係指客戶向甲方承租「虛擬主機租賃服務」,是由品捷翻譯有限公司所提供。本服務之承購人或購買人,係由甲方提供網頁伺服主機之各項軟體存放空間之虛擬主機租用服務,並無任何實體軟體、硬體買賣行為。 
  2. 甲方保有調整價格、修改本條款與接單與否之權利。
  3. 乙方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合約到期後按新費率承租。
  4. 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得視甲方營運的狀況,網際網路的網路軟體及硬體運作的良窳決定是否持續維持這項服務。

第三條、禁止使用範圍     

為保障所有用戶使用權益及系統各項功能正常運作,乙方應確實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本服務為共享式資源,乙方使用本服務若有下列情況者,造成甲方系統之障礙、主機效能大量耗損或影響其他客戶使用權益,如經發現或檢舉,將立即暫停乙方主機使用權直至改善為止,乙方拒不改善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主機使用權利!一切法律責任及造成之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並不得向甲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乙方所預繳的產品費用亦不得辦理退費。

  1. 散發病毒、木馬程式 (Trojan) 。    
  2. 在沒有提供聊天室架設的服務方案內安裝聊天室網頁或程式。    
  3. 架設具情色內容之網頁或程式。    
  4. 架設 IRC、Proxy。    
  5. 架設或提供「點對點」 (Point-to-Point) 檔案傳輸程式及種子 (Seed) 。
  6. 影響本服務主機正常運作之行為或程式安裝。       
  7. 將虛擬主機使用環境上作為檔案下載中心或放置大量耗用伺服器處理器及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的檔案、影片、動畫及音樂。    
  8. 放置、安裝、傳播未經授權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作品。    
  9. 將未經本公司授權的虛擬主機環境資源轉售或提供他人分享使用(不包含VPS、實體主機、經銷主機方案)。
  10. 發送任何未經收件人同意之電子郵件 (unsolicited email),如廣告信。
  11. 大量發送 Email,如新聞群組信息/電子報程式等。
  12. 使用於網路廣告活動或大量頻寬用途,本公司為保障所有用戶使用權益,合理共享頻寬,主機服務提供乙方合理頻寬,為保障所有網站代管服務用戶的權利並充分發揮各項系統功能,甲方對上述提供用戶之頻寬保留增減調整權利。若乙方長時間佔用本公司大量頻寬,或經甲方認定過度使用情形,乙方應承租專屬主機及加購定額頻寬或活動主機服務。
  13. 佔用大頻寬、大連線數或大流量者。
  14. 乙方所執行的 CGI (ASP) 程式,大量地使用到甲方伺服器的中央處理器(CPU)及記憶體(RAM),嚴重地影響系統資源時。
  15. 禁止放置、執行 CGI / ASP / PHP 或使用任何須在命令列(Command Line)執行的程式,例如 IRC Bots,IRC Bots、其他語言程式編寫之聊天室、多用戶留言版程式、或其他大量耗用乙方伺服器之處理器及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
  16. 嚴禁乙方使用及架設其它任何甲方認定為會過度影響主機效能的程式。運作的機制主要是在於不得妨礙他人使用或影響本公司系統之正常運作。

(廣告信信件定義:電子郵件的收件位址非經收件人主動提供;或是該電子郵件違反收件人提供位址時約定之用途。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發送違法具有廣告色彩之電子信件;如經甲方察覺或經人舉發有前述約定之情事時,經甲方以通知於限期內改善或移除而逾期未改善或移除時,甲方得禁止乙方使用本服務,至乙方完成移除或改善為止。若乙方系統內資料因此遺失,甲方概不負責。且乙方經由本服務所發送之電子郵件而造成郵件收件者之抱怨或法律糾紛,應由乙方負責向收件者澄清或自負其法律責任。)    

第四條、網頁每月傳輸流量     

若客戶之網站超出所承租之該主機之每月流量限制時(不包含無限量方案),必須向追繳超出所承租流量限制每1G流量150元之頻寬費用,並於每月底結算一次,若客戶拒絕繳納超出之頻寬費用,本公司有權於客戶所承租虛擬主機費用中扣除,若依然不足之費用部份則本公司有權關閉客戶之虛擬主機帳號及所有正常服務 ( 經銷商則關閉所有已開立之網站),若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害由客戶自行承擔,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五條、系統資源使用限制     

虛擬主機為提供用戶共享系統資源的平台,各用戶共享部分主機資源權限,不得濫用或佔用系統資源以致系統無法提供其它用戶使用的權益,若使用流量、空間、或主機資源(CPU、Member)超額,當立即要求用戶更改方案或補繳超額使用費用,若用戶未更改使用方案或補繳超額使用費用,主機服務將於原所繳費用中以相對金額扣除服務使用時間,當所繳款項不足將立即停止用戶虛擬主機使用服務,若有立即違反用戶使用規範、或影響其它用戶使用的服務資源時,將立即停權,以恢復虛擬主機正常服務的權益 。 

第六條、網頁內容合法性     

甲方基於網際網路的公開性,僅接受提供符合中華民國法律約束之網頁內容的網站,提供其網頁空間使用,並且保留任何存檔於甲方伺服主機上的網頁內容及透過甲方的主機連結到主機以外的網頁連結的修改及刪除的權利,包括乙方上載或以任何媒體形式(但不受此限)委託甲方設定之網頁內容及連結。乙方應確保其網頁內容之適當性及合法性。凡網頁內容經甲方判定不適當或是不合法時,甲方有權可不通知乙方立即予以刪除,或是暫停或是終止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因違反此項規定而被停用本服務或是取消帳號,均不得向甲方申請退費或賠償。因乙方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甲方之任何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損害賠償。     

乙方不得有連結或放置下列內容及行為的網頁:包括色情、鼓吹犯罪、賭博、專營軟體下載、惡意毀謗他人、違反善良風俗、觸犯國家法律、盜版軟體(大補帖)、違反著作權法(例如MP3、影片下載)、未經收信者要求發送廣告信函、自行架設聊天室、提供他人架設免費留言板/論壇等、其他甲方認為是濫用主機資源的網頁,凡有上述內容網頁的網站,一經發現將不予通知網站管理員,立即刪除該網站的帳號,乙方所預繳的產品費用亦不得辦理退費。 

第七條、禁止發送廣告郵件(垃圾郵件)     

本服務嚴格禁止客戶使用本服務利用以下提供的服務來發送垃圾郵件 (如未經收件人同意接收的商業郵件及廣告信),如經檢舉,將立即暫停或刪除主機使用權 :     

  1. 使用郵件寄件服務 ( 如: SMTP、Sendmail ) 發送垃圾郵件。    
  2. 使用信箱服務 (如 POP3/IMAP/網路郵局) 接收發送垃圾郵件後的收件人回信、聯絡訊息。    
  3. 使用網頁空間放置垃圾信中的內容 (如:文字、網頁、圖檔或程式)。    
  4. 使用本服務上所提供的任何資源 (如訪客計數器、留言板或客戶自行安裝程式),提供垃圾郵件內容所使用。 

第八條、智慧財產權保護     

本服務禁止乙方放置、安裝、傳播未經授權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作品。此類作品型式包括 (但不限於此) : 流行音樂檔案 (如 MP3、WAV、MIDI、RealAudio/Video)、電影檔案 (如 AVI, MPEG)、圖型檔、各式商業或共享軟體 (shareware) 及文件檔案。 

第九條、不可抗力之責任範圍     

甲方所提供的服務,乙方瞭解並深知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及不安全性,願意承擔因購買及使用本服務之危險。甲方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暫停或中斷提供服務,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1. 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
  2. 因需要而對系統設備進行保養及施工時。
  3. 系統遭第三人以非法行為入侵和破壞時。
  4. 甲方客戶網站運作影響主機系統穩定時。
  5. 因電信機線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其所生之損害。
  6. 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海底電纜斷裂等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

第十條、隱私權保護     

甲方基於業務或廣告行銷需求得使用乙方所登錄之公司名稱及網址,編印建置甲方目錄,但乙方事先聲明不欲刊登者,不在此限。     

乙方在本公司所留下的資料均受到個人電腦資料保護法的保護及受到甲方的客戶隱私權政策規範保護,除司法單位依法定程序提出之調查需求之外,甲方保證不會向任何第三者洩露或是販賣客戶資料。 

第十一條、服務中斷、更動、終止     

  1. 甲方提供網路主機儲存環境供乙方使用,乙方應自行定期保存網站資料及資料庫備份,甲方不負責提供保險賠償之責任,且不應被要求賠償客戶資料毀損或遺失而造成的損失,如非外力所導致可歸咎於甲方之事由,甲方將退回或免收延長該月虛擬主機使用費用。    
  2. 在無可避免的主機維修、更新、無法控制的因素及需要重新指定客戶的網頁空間及IP位址下,甲方有權暫停主機運作,暫停服務期間或續因必要之測試檢修,而造成不能正常運行時,乙方不得要求賠償此段時間內停機的損失。
  3. 甲方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得於七日前公告或通知客戶後,暫時縮短或停止運作時間,但於緊急情況時,不在此限。
  4. 甲方應維持本服務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本服務每日壹次定期操作客戶資料備份,甲方採差異備份,僅保留近七日之備份資料,其中一日為完整備份。但當日資料因系統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或毀損,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客戶需調閱備份資料,本公司得依客戶要求,提供備份資料,此備份資料處理費另行報價。  
  5. 甲方保留隨時更動或終止各項服務的權利。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雙方有關本服務所引起爭議,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並以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服務條款修改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虛擬主機服務條款之權利,甲方將於修改虛擬主機服務條款時,不另作客戶個別通知。乙方得自行至本公司網站查詢最新服務條款更新之情形。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本公司服務。如果乙方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已同意並接受本規範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